本报讯 (记者 张 熙)记者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从今年起到2012年,中央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将投入12.73亿元,建设全新的社会福利机构。
据悉,从2006年开始,新疆自治区利用民政部和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实施了“关爱工程”:投入1.67亿元建设农村敬老院,用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投入2.01亿元资助建设儿童福利院、殡仪服务设施、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等。
目前,新疆社会福利机构已发展到850所。据悉,中央和新疆12.73亿元资金投入使用,将基本实现全区失去父母的孤儿、弃婴机构供养率达到60%,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