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6月27日电(记者毛咏)从今年起到2012年,中央和新疆将投入12.73亿元,建设全新的社会福利机构。这一政策将使新疆大部分失去父母的孤儿、弃婴及无人赡养的老人得到妥善供养。
新疆民政厅党组书记莫娟日前向记者介绍说,自2006年开始,利用民政部和新疆福利彩票公益金,新疆累计投入1.67亿元实施“关爱工程”,建设农村敬老院、提高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累计投入2亿多元资助建设儿童福利院、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大大改善了新疆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条件。
据悉,目前新疆社会福利机构已发展到850所。莫娟称,2008年至2012年,中央和新疆将再投入12.73亿元,在全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农村敬老院,到2012年基本实现新疆失去父母的儿童、弃婴机构供养率达60%,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