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建成130个专门为流浪儿童提供紧急庇护的救助保护中心。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1年发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来,民政部进一步加大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的资助力度,探索建立新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2004年,民政部从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3000万元用于资助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有效推动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与救助管理站建设,强化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教育功能。
针对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缺乏专门行政法规规定的实际情况,民政部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调查研究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此外,民政部还积极推动家庭寄养,实施“明天计划”,为孤残儿童、流浪儿童自立和回归家庭创造条件。为了规范和推动家庭寄养工作,民政部于2003年发布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明天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筹集6亿元资金,为3万名左右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截至今年3月底,已有5640名残疾孤儿接受了手术矫正。
编辑:高力 齐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