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主诈骗他人被判9年

公益时报2010-03-19 10:18责编:中华彩票网
    公益时报讯 日前,以彩票为名实施诈骗的张某被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2001年天津张某从单位退休后开始经营汉沽某彩站。从2007年起,他开始投入大量资金购买彩票,并多次以“家中有事急需用钱”,“联合经营彩票投注站分红”等为由,先后多次从20余名受害人处骗取了58万余元。2009年7月30日,张某被汉沽经侦支队民警抓获,并于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在彩票获利丰厚的利诱下,以彩票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案件多发,仅天津市2009年下半年以来,就发生相关案件34起左右。(天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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