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中奖25万 行为违规竟无人警觉

公益时报2009-07-01 00:32责编:中华彩票网
    据《春城晚报》报道,5月29日,云南玉溪市江川县前卫镇3个男孩在街边买了几张“顶呱刮”即开型彩票,没想到竟刮中头奖25万元!这本来是件值得庆祝的事,可奖金被一家独占,引起了几个家庭之间的纷争。
 
    在该则报道中,关于购彩过程描写得十分详细,3个最大才十四岁的娃娃如何打篮球、溜冰、买裤子、购彩……直到中奖,但全文只有家长就分奖金产生了分歧,却没有人对未成年人购彩提出任何异议。
 
    在彩票相关管理规定中,在新出台的《彩票管理规定》中都有“未成年人不得购彩”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看到这位兼营即开票销售的冷饮店主毫无这种概念,对娃娃买彩票没有拒绝,甚至没有提醒。

销售点追逐利润、法律意识淡薄使得规定流于形式
 
    为什么社会上此种现象屡禁不止?广西省福彩中心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本的原因还在于销售站点负责人对于利润的追求。“销售站点的成本并不小,因此一些看似‘蝇头小利’的东西,这些负责人也会看的比较重。”而且他还说,中国人法律意识的单薄也是造成这种现象屡屡发生的原因。尽管有规章制度规定,但是大家并不将此放在心上,“很多人都会认为小孩子买个东西哪能叫做违法呢!大家不知道规定,也不去了解,就会自然而然的认为很多事情。”因此,既定形成的社会风气也成为了“罪魁”原因之一。
 
    而有着社会监管责任的媒体,对这种事情的漠然、不重视,也“成就”了这种事情的发生。像在此次玉溪事件中,媒体关注的只是这笔奖金如何分割的问题,却并未将视线转移到三个未成年人购彩这一并不合理的事件上来。“像在我国其他行业,比如国家对于网吧的监管,说是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网吧,可是现实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一位业内人士忧心忡忡的对记者说道。监管的不到位,使得很多法律规定都流于了形式。

《条例》生效后,彩票管理措施将更严格
 
    关于未成年人购彩,律师肖敏在看过即将出台的《彩票管理条例》后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点决定了该事件处罚的结果。《条例》于7月1日生效,而本次事件是发生在5月底,“因此,它没有触犯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规定,也就只能从以前的行政规定上找到相关内容,再做解释。”肖敏说,如果该事件发生在条例生效之后,那么,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此次交易可以被法律认定无效,奖金也是可以收回的。“《条例》上还规定了销售给未成年人彩票的处罚内容,那么,有关联系人也是要一并受到处分的。”
 
    肖敏也认为,社会对于未成年人购彩的法律性质认识不够,大家并未意识到其的严重性。“这种民事行为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彩票交易是种合约关系,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责任和权利,本身就不具备产生这个合约的基本因素。”
 
培养社会意识,机构加强培训
 
    那如何才能避免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呢?业内人士建议道:首先,是要靠社会群体的自觉性。“这个非常重要,大家都要了解法律,然后按照法律办事。大人也不要总是带着小孩子出去买彩票,就像不带小孩子去买烟是一样,慢慢的,要培养起一种未成年人不能购买彩票的社会意识。”其次,投注站的销售人员要加强这种意识。机构要对销售人员做好关于此方面的培训,从销售第一线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再次,机构也做些宣传标语贴在站点,在站点内树立起良好的风气。
 
    据了解,在国外也有过类似的事件发生,但遇到年龄不好判断的人时,站主一般是会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的。而且,在美国禁止网上售彩和电话投注彩票,很大的一个原因也是为了防止未成年人购彩。因此在我国,防止未成年人购彩除了法律规定,社会意识的影响也是很重要的。
(记者 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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