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深圳市财政局与市民政局对原《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5〕12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市民政局在政策解读中表示,《管理办法》主要依据相关文件,在总结以往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市福彩公益金管理实际发展需要进行修订。《管理办法》由原来的七章三十九条修改为八章三十八条,八章分别为总则、管理职责与分工、使用范围及资助方式、项目申报和审批、项目及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与审计监督以及附则。
此次《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以下四方面:
(一)厘清各部门管理职责。《管理办法》对“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进行修改,明确了市财政部门、市民政部门以及项目申报单位的职责。 (二)进一步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福彩公益金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和其他基本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以及项目管理必要支出。(三)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新增第六章“信息公开”,规定了要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社会福利服务项目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以显著方式标明资助标识等要求。(四)强化福彩公益金绩效监督。《管理办法》第七章“绩效管理与审计监督”,一是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资助项目开展定期审计和绩效评价的力度;二是规定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深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