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梓安)
近日,吉林省福彩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调整省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比例的通知》,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全省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健康发展,缓解彩票代销者因疫情影响面临的经营困难,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调整省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比例,用于提高站点代销费比例。
业务费比例调整主要内容如下:双色球、七乐彩游戏省级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分配比例由3.2%调整为2.2%,3D游戏省级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分配比例由3.8%调整为2.8%,快乐8游戏省级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分配比例由 1.3%调整为0.3%。双色球、七乐彩、3D游戏投注站业务费分配比例由8%调整为9%,快乐8游戏投注站业务费分配比例由8.5%调整为9.5%。上述调整的省级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专项支持彩票代销者疫情防控及补助经营成本,不同彩票游戏间比例调整部分一律不得交叉调剂使用。
业务费比例调整时间自2022年6月1日开始,长春市、吉林市调整至8月31日 (3个月),延边州、四平市、白城市调整至7月31日(2个月),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调整至6月30日(1个月)。
通知要求,省福彩中心要做好销售系统、财务报表和统计分析等数据的调整和衔接,按规定对预缴(支)资金进行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