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2月1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山东是人口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2240万,占总人口的22.4%,其中65岁以上1511万、80岁以上271万、生活不能自理老人400万。而山东省养老服务的丰富性、有效性和覆盖面却远远不够,扶持政策不健全、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活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说,此次《实施意见》明确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着力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不足问题。
《实施意见》还明确,2022年底前,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同时,对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进行优化,精准聚集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和专业服务组织发展,调整完善补助项目和标准,从“补床头”“补砖头”向“补人头”“补运营”转变,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规定,利用闲置设施举办养老机构的,五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简化相关手续;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一照多址”,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对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针对90%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张孟强说,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增加设施供给,在街道、社区建设一批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等。
此外,山东还将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设有1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张孟强说,下一步,山东将加强部门联动,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