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2018年度中央安排陕西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实施扶贫项目已全部竣工。此外,国家日前下达陕西省2019年度新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000万元,用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实施扶贫项目。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2018年度中央安排陕西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实施扶贫项目资金达到1.6亿元。根据脱贫攻坚的实际,陕西确定了淳化县、延川县、清涧县、绥德县、西乡县、商南县、商州区、宜君县等8个县(区)为2018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项目实施县。陕西省8个项目县(区)的2018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截至2019年6月底,8个项目县项目全部竣工。其中,使用1.4亿元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占计划使用资金的87.5%;使用2000万元发展产业,占计划使用资金的12.5%。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陕西省2019年度新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000万元,全部被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根据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实施情况,陕西已确定榆林市佳县,汉中市洋县、城固县、南郑区等4县(区)为项目实施县,每县资金规模均为2000万元。
另据了解,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社会公益事业资金应当重点向“补短板”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倾斜,向困难行业和弱势群体倾斜,用于当地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和领域。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原则,结合本地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实际,可以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等方法,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负责管理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