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财政厅核准,海南省民政厅2018年彩票公益金预算额度为7622万元,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省民政厅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彩公益金使用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2018年度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 省本级项目情况
2018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共6个项目,涉及金额7622万元。具体为:
1. 流浪救助管理(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19万元,由海南省救助管理站(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施。主要用于未成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护理人员清洁、陪护等劳务护理费、社保等支出;受助儿童日常伙食费、医疗费、生活用品用具等生活支出;护送、接领受助儿童返乡路费等救助支出;受助儿童区日常水电费、用品维修等维护支出。2018年共救助流浪少年儿童64人次。
项目联络人:徐梦媛,联系电话:(0898)68647730。
2.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652万元,由市县民政局实施。为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就近就便满足城乡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海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琼府办〔2016〕52号)和《海南省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2016〕674号),主要用于资助26个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其中万宁、澄迈、定安、屯昌、乐东、东方6个市县11个新建项目补助2002万元;文昌、万宁、定安、屯昌4个市县8个在建设项目购置设施设备补助80万元;白沙、琼中、临高、保亭、五指山等5个国定贫困市县7个项目,按照《关于支持贫困市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174号)要求,不指定项目切块下达570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倩,联系电话:(0898)65383733。
3.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敬老院-五保供养),2000万元,由市县民政局实施。为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作用,根据《海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琼府办〔2016〕52号),主要用于我省农村敬老院改建、扩建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白沙、琼中、临高、保亭、五指山等5个国定贫困市县按照《关于支持贫困市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174号)要求,不指定项目切块下达1140.23万元,其中,五指山市400万元,临高县268.7万元,保亭县166.35万元,琼中县305.18万元。其他市县申报项目安排859.77万元,其中,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敬老院28.9万元;琼海市博鳌镇社会福利中心49.8万元、潭门镇敬老院25.27万元;万宁市礼纪镇敬老院199.15万元、大茂镇敬老院99.98万元;屯昌县屯城镇敬老院73万元;乐东县千家镇敬老院154万元、大安镇敬老院114.42万元、抱由镇敬老院115.25万元;
项目联络人:夏志军,联系电话:(0898)65380093。
4. 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万元,由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实施。主要用于资助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手术救治、非手术类救治、体检和康复医疗。2018年,实施明天计划9例。
项目联络人:时权,联系电话:(0898)65358909。
5. 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2098万元,由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实施。主要用于补助具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对象(包括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和因病至贫人员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2018年,全省共开展医疗救助81.2544万人次。
项目联络人:林申,联系电话:(0898)66531851。
6.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组织工作),833万余,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实施。该项资金实际下达8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医疗救助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受益人数816人。其中省本级安排150万元,用于购买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一年运维服务;各市县民政局安排600万元,用于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医疗 救助和助学服务;安排80万用于补助2018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单位。
项目联络人:戴古凡,联系电话:(0898)65346610。
二、 中央福彩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情况
2018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72个项目和单位,涉及金额5893万元。其中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分别按照项目法和因素法进行分配,项目法分配项目17个,涉及资金1378万元,因素法按照残疾人口、人均财力、养老机构等因素,分配给全省19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1679万元,合计3048万元;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6个,涉及资金844万元;残疾人福利部分资金主要按照残疾人口、人均财力、社区等因素,利用因素法分配给全省19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共计1154万元;用于社会公益类项目11个,涉及资金847万元。具体安排项目为:
(一)老年人福利类: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7个,由市县民政局实施。具体安排项目为:
1. 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主要用于屯昌县新兴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分配资金234万元,项目资金于2018年11月1日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主要用于该养老服务机构改扩建和设备设施购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预计2019年10月完成并投入使用。
项目联络人:潘鸿,联系电话:(0898)65383733。
2.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维修改造,结合各市县实际情况和改造需求,项目资金下达到7个市县共16个项目,共计1144万元,分别为文昌市东郊镇和铺前镇敬老院;定安县龙湖镇和龙门镇敬老院;昌江县昌化镇、乌烈镇、海尾镇、王下乡、十月田镇敬老院;乐东县莺歌海镇敬老院和其他敬老院消防项目;白沙县金波乡、邦溪镇、青松乡、荣邦乡敬老院;保亭县什玲敬老院;琼中县红毛镇和黎母山镇敬老院。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2个,未开工项目7个,已开工项目9个。
项目联络人:夏志军,联系电话:(0898)65380093。
3. 因素法分配部分:按照残疾人口、人均财力、养老机构等因素,分配给全省19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1679万元,由市县按照具体需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的光荣院、城乡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等。
项目联络人:潘鸿,联系电话:(0898)65383733。
(二)儿童福利类: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6个,涉及资金844万元,由市县民政局和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分别实施。分别为海口市社会福利院孤儿生活楼升级改造项目499万元,海口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养治康教”项目30万元,屯昌县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项目10万元,定安县儿童福利院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205万元,琼中县孤儿福利楼消防设施改造项目90万元,省民政厅明天计划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目前以上项目正在加紧办理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工作,预计2019年12月份完成。
项目联络人:时权,联系电话:(0898)65358909。
(三)残疾人福利类:此项资金主要按照残疾人口、人均财力、社区等因素,利用因素法分配给全省19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主要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其他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
项目联络人:汤宗波,联系电话:(0898)65226731。
(四)社会公益类:用于社会公益类项目11个。具体安排如下:
1.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建设5个项目,涉及资金336万元,由市县民政局实施。分别用于海口市民政局未保中心维修维护项目74万元,海口市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购买服务项目150万元,三亚市民政局等南部地区留守(困境)儿童夏令营活动购买服务项目50万元,琼海市民政局等东部地区留守(困境)儿童夏令营活动购买服务项目50万元,万宁市民政局未保中心购置设备项目12万元,主要开展未成年保护中心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向社会组织购买照料护理、康复治疗、教育矫治、护送返乡,儿童夏令营等服务。目前,以上项目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预计2019年12月份完成。
项目联络人:符瑶青,联系电话:(0898)65358909。
2. 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5个,涉及资金391万元,由市县民政局实施。用于海口市民政局殡仪馆建筑物维修项目41万元,主要开展殡仪馆建筑物防水补漏等维修,目前正在实施中,预计6月份完成。用于三亚、屯昌、乐东、定安等4个市县公益性公墓升级建设项目350万元,主要开展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改造。目前以上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2019年12月份完成。
项目联络人:曾越,联系电话:(0898)65332606。
3.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 1个,涉及资金120万元,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实施。用于省民政厅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牵手计划”,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民政厅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即将在省政务中心进行招投标,预计8月份正式实施,12月前完成。
项目联络人:谢祖军,联系电话:(0898)6534661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