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困境中的孤儿实现求学梦,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部署要求,近日,济宁市启动2019年度“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孤儿都可以申请资助,每人每学年可获得1万元助学金。
项目背景
“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是由民政部组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具体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是首次针对孤儿成年后建立的教育助学制度。目前,济宁市社会散居孤儿、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20元、1400元,保障社会散居孤儿1472名、集中养育孤儿136名。项目的实施,标志着济宁市孤弃儿童保障又向前迈出坚实一步。
资助对象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2019年下半年新入学和已经在校就读的孤儿均为受助对象。
资助标准和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按月或按季度发放,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对纳入“助学工程”的孤儿,除享受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外,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不含博士研究生阶段)。
申请程序
社会散居孤儿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级民政部门。
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的助学申请由福利机构所属民政部门受理。
受理孤儿申请的民政部门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将通过材料核实、家庭巡防、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精准认定、精准救助。民政部门完成受理、确认工作后,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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