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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和政府一直将保护、关爱儿童放在民生工作的重要位置。继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困境儿童”的概念,并将救助困境儿童上升为“国家行动”以来,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首次提出要“加强城乡困境儿童保障”。随着这一群体不断受到社会关注,我国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保障工作不断加强、政策机制日渐完善。尤其在推动设立儿童专干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采取争取财政资金、协调福彩公益金或依托工作试点等方式,配备培育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权利监察员、未保专干、儿童主任等乡镇、村(居)层面一线工作队伍,全力推动落到实处。
祖国的进步与发展,体现在每一个国民的安全感、幸福感与获得感上,落实在关爱与保护每一个群体的机制建立上。
保护好祖国的下一代,就是保护国家的希望与未来。
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
在国家层面,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切入点,首次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地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的职责,细化了基层政府和社区相关工作内容;2017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财政对包括困境儿童在内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只增不减。2019年1月1日,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应当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地方层面,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都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截至2017年6月,全国24个省份已经印发困境儿童保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北京市率先在省级民政部门成立了首家儿童福利和保护处;上海市建立并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多层次多维度的儿童权益保障制度方面的尝试。
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
在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方面,截至2017年,所有省份都建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牵头人或召集人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面临的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地市、县层面也普遍建立了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
在理顺民政系统儿童工作机制方面,截至2017年,29个省(区、市)民政厅(局)已经调整处室、职能和工作关系,部分省份增加了人员编制。继续督促指导市、县民政部门加快业务整合和职能调整步伐,尽快理顺基层民政部门儿童工作归口管理关系。
此外,还建立了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制度。2018年8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调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重点工作进一步突破
组织两次摸底排查。2016年4月到7月,民政部会同教育部、公安部专门作出部署,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和数据采集。各地克服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等多重困难,如期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全国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
随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决策部署,各地大力推动返乡创业就业、就业扶贫、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等工作,为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另外,各地抓住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这个关键点,部分父母或父母一方为了孩子也主动返乡,减少了儿童留守的现象。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与2016年首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数据902万人相比,下降了22.7%。
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和活动。2016年11月8日,民政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在农村留守儿童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行动员部署。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相应安排部署了专项行动。
2018年1月30日,民政部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活动。
2018年4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民政部、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联合启动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截至目前,该项活动在走进全国31个省份的100个项目工地后圆满收官。
推进数据动态管理。2017年初民政部已经协调安排资金,组织开发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2017年10月10日,民政部安排部署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上线工作,实现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据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
在推动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各地积极通过政府支持、民政采购、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不断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层服务供给模式。
在推动设立儿童专干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采取争取财政资金、协调福彩公益金或依托工作试点等方式,配备培育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权利监察员、未保专干、儿童主任等乡镇、村(居)层面一线工作队伍,全力推动落到实处。
在推动引入三方评估方面,2016年,民政部尝试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评估工作,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上海社科院,抽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专家组,分三组深入到6省12县24个乡镇,围绕政策制定、机制建立、摸底排查、工作保障、宣传引导、社会参等方面,独立开展评估调查,起到很好的效果。
关爱和保护困境儿童,制度是保障,服务主体在基层,农村可以说是主战场,不但需要精准,更需要各方合力。我们相信,随着祖国民生与文明建设大发展,儿童保护“主战场”将会变为守护祖国花朵“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