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收养孤儿需符合条件

公益时报2008-05-21 10:18责编:中华彩票网

    ■ 本报记者 张祎晗

    本报上期刊登《天津投注站站主欲领养灾区孤儿》后,陆续接到全国各地投注站和彩民的电话,询问领养灾区孤儿事宜。记者咨询民政部门相关人士后了解到,领养灾区孤儿需注意国家法规规定的相关门槛。

    据河北省沧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王科长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养人应满足四个条件: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同时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另外,还有一些相关细则也需注意,比如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

    目前,灾区救援工作还在进行,灾难造成的孤残儿童数量还在统计中,是否是孤儿、是否符合被收养的条件,需要先甄别身份,这还需要一段时间。另外,灾区的许多民政部门本身房屋倒塌,人员伤亡也很严重,短时间内还不具备办理孤儿收养的条件。

    民政部社会福利司工作人员刘女士称,领养人必须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领养审批手续,表达收养的具体意愿,也可以和四川已开通的灾区儿童收养热线028-84423065和首都慈善组织联合会010-96156社区服务热线联系,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建立领养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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