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双色球662万元一等奖得主现身兑奖

西藏福彩2018-04-17 06:31责编:中华彩票网

“你好,我是来兑奖的。”4月16日上午,在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一楼,工作人员见到了来自林周县的林先生(化姓),他就是4月10日中出福彩双色球一等奖的“幸运儿”。林先生的手中紧紧攥着一张皱巴巴的彩票和本人身份证,自从得知自己中奖后,他就一直没缓过劲儿,直到兑奖那一刻还觉得仿佛是做了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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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兑奖手续的间歇,林先生接受了工作人员的采访。据林先生自己介绍,他是一位资深的福彩彩民,购彩断断续续已有十多年了,平时只要一有空就会去福利彩票投注站逛一圈,或是买张彩票,或是和彩民朋友们交流一下购彩经验。林先生说,他之前购彩,只钟情于福利彩票快3和刮刮乐游戏。“我还清晰记得第一次购买彩票时的情景,我看到街边店里有卖福彩‘刮刮乐’彩票,就买了几张,没想到中奖了!”自此之后,林先生就走上了“购彩之路”。这张中奖的彩票是林先生在4月9日11时许在林周县苏州中路54010200号福彩投注站机选的福彩双色球,只花了10元钱便斩获双色球一等奖,奖金662万元。这次购彩是林先生第一次购买福彩双色球游戏,没想到居然中了一等奖,太不可思议了。林先生说:“购买彩票是我的一个小习惯,自己也没想到会中大奖,只是觉得购买彩票是在做公益,中奖也好不中奖也罢,只当为福彩事业做了一点小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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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中奖后的心情,憨厚朴实的林先生告诉我们:“我当时就愣住了,只花了10元钱,却中了这么多钱。我心想,这次中的是不是有点多?”

领完了大奖,林先生打算把钱先存起来。林先生表示,自己和家人综合考虑了一下,准备把中奖奖金买点理财和保险,给自己和家人的晚年生活一个保障,不给自己的孩子增添负担,同时还会继续购买福利彩票,支持福彩事业,奉献爱心,赢得惊喜。

在这里,区福彩中心提醒广大彩民,中得双色球一二等奖奖金超过1万元须征收20%个税,自中奖后60个自然日内领奖。中奖者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兑奖期限内到自治区福彩中心验证、登记和兑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奖人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对于兑奖时限的问题,在此呼吁广大中奖者: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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