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彩站站主应当杜绝"借款、赊销"等不良现象

《公益时报》中华彩票2011-03-02 11:18责编:中华彩票网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响水灌河大桥附近一彩站站主周国祥反映,一位名为祝贺的彩民以被镇上交通警罚款为由,向其借款800元,以及价值56元的一张双色球复式票。经反复推脱,祝贺仍未归还钱款,目前手机停机,完全失联。

  据周先生介绍,祝贺为当地居民,在当地一家汽配公司当司机。此人酷爱双色球,经常参看报刊上推荐的号码,期期都会在周先生的彩站购彩。与祝贺失去联系后,周先生并未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而是在省福彩的网站上发帖,希望获得当地同行的帮助。贴文中,周先生写道:“如你暂时遇到经济困难,也应与我通个电话。当初,我是纯出于善心而帮助你的,但是彩票销售人员挣钱也很不容易。”

  本报提示:在日常的彩票销售活动中,这种“打白条买彩票”的情况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很多站主此举并非明知故犯,而是在长时间内与部分彩民形成的某种默契。这种默许态度,使得他们放松了相关法律意识,将赊销行为以“人情”、“信任”等借口自圆其说。

  《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此外,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均对赊销行为的处罚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望广大站主坚决杜绝赊销行为,无论该行为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一旦发生类似情况,站主当第一时间与警方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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