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彩票大奖得主亮相公众面前时,往往会将自己乔装打扮一番。人们在为中奖者送上祝福的同时,又很想知道这些“幸运儿”到底是谁。一些彩民朋友问到这个问题:“大奖得主为啥要戴面具?”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法律、法规的层面进行解释:2009年4月22日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提到,要对中奖者信息予以保密。《彩票管理条例》第3章第27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的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根据这项规定,在未征得彩票中奖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福彩中心以及销售机构也不能公布中奖者的个人信息。
那么,如果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中奖者信息从来没有强制公开的要求,是不是就意味着中奖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奖金呢?有人这样问。
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在《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第5章第49条规定:单注奖金在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的彩票兑奖后,应当保留中奖彩票或者投注记录凭证的原件、彩票中奖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但是,这项规定的目的是存档备查,而不是对外公开中奖人的信息。
“财不露白”,是许多人的共识。既然行政法规规定了工作人员要对中奖者身份进行保密,中奖者本人当然也享有隐私权,若非他本人愿意,没有人能强求他公开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