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彩离婚后中奖 奖金咋分?

中华彩票网2017-08-15 10:23责编:ligang

  【案例】:
  
  王某与妻子刘某于2015年11月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前黄某在街边彩票店随手购买了一张10元的福利彩票,开奖时间恰好是双方离婚二日后开奖,王某幸运的中了86000元并在朋友圈发消息炫耀,刘某得知后要求奖金一人一半,理由是彩票是王某与刘某离婚前所购,属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则认为奖金是婚后取得,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故不同意分割。
  
  【评析】:
  
  彩票奖金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刘某也是彩票的共同出资人,故仍有权要求分割奖金。理由如下:
  
  1.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外,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首先要明确,彩票本身并非财产,而是一种合同凭证,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定的一个射幸合同的凭证。在射幸合同这种合同关系中,彩民能否获得一定的奖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享有一种期待利益。很显然,在这个案例中,彩票是在王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故应当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刘某正是基于共同出资而与王某同为与彩票发行中心签订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彩票中奖后,刘某和王某自然就共同享有要求彩票中心支付相应奖金的权利,而不应由王某独自享有,故王某在取得86000元奖金后,刘某有权要求分得其中的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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