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考核后持证上岗
站点变更需省中心批准
充分体现社会责任感
背景:自1987年中国发行第一张有奖募捐券至今,中国福利彩票已经走过近20年的历程。20年来,中国福利彩票事业的各项内容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有关彩票的法律法规却一直未被建立。2000年电脑福利彩票在全国上市以后发展迅速,随着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也将规范投注站点的管理和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因为它直接影响和关系到中国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发行安全、发行数量等。
记者从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获悉,为保证中国福利彩票的安全运行和发展,进一步规范电脑福利彩票的销售活动,加强对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的管理,近日,民政部颁发了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制定的《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今后全国各地对福利彩票投注站将有统一的管理依据。
明确销售资格
此次颁布的《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对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的设立、环境和设施、迁移和撤销、奖励和处罚、销售和人员管理都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投注站点的申请和目前相关负责人(单位)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并且还要“具备固定的销售场所和一定的资金保障”。在此基础上,经各市、省和中彩中心审核批准、颁发《销售许可证》后,才具有电脑福利彩票销售资格。
此外,办法还对投注站销售人员的上岗资格做出明确要求,规定福彩销售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事电脑彩票销售。
投注站变更需中心批准
该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注站点必须在省中心批准的地址销售电脑彩票,未经省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变销售地址。”第十五条规定:“投注站更换负责人,需报市地中心审查并经省中心批准。” 根据该规定,投注站销售地址和负责人的变更将在彩票发行机构的监督下完成,可以避免投注站私下转让等造成的管理问题,既体现了福彩“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充分负责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投注站站点的固定,方便彩民购彩。
管理办法体现人性化
在明确严格管理的同时,此次颁布的管理办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投注站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理性购买彩票的提示语”,“销售员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等内容被写入规定,明确了投注站必须将提醒彩民理性购彩作为日常工作内容之一,要求投注站在销售的同时,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充分体现了福彩发行机构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感。
由于投注站每天销售时间都在12小时以上,为确保投注站销售员的休息时间,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每个投注站的销售员不得少于2人,以保证销售员能够得到足够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