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体彩站遭劫 女销售员中数刀

公益时报网2010-05-17 13:52责编:中华彩票网

体彩机构称:发行中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承担彩站的意外风险
 
    5月10日晚8时左右,广东省惠州市中国体育彩票彩站(编号11099)遭遇一名男子抢劫,该彩站32岁的女销售员李惠连被砍成重伤。虽然距离案发当天已有数日,但站主全家仍未从惊恐中摆脱出来。
 
    经过及时救治,随着李惠连伤势的逐渐稳定,医疗费用该找谁垫付成了站主陈荣彪最头疼的事。

事件回放

销售员身受数刀

 
    《公益时报》记者连线该彩站站主陈荣彪。据陈先生回忆,当晚8时左右,一名男子手拿一把雨伞走进彩站(站主估计,行凶用具被藏在伞里),问有没有“快乐十分”,但该玩法属于福彩玩法,故女销售员李惠连推荐该男子到马路对面的福彩彩站购买。
 
    几分钟后,李惠连发现该男子并未离开彩站,而是站在彩站门口观望了许久。等到彩站附近无行人经过时,该男子突然转身返回彩站,让销售员打几注彩票。“当时已是晚8点10分左右。”李惠连告诉该男子,“只能打明天开奖的彩票了。”
 
    李惠连话音刚落,就见该男子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另一只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大喊:“把钱拿出来!”
  突如其来的攻击让李惠连猝不及防,只能下意识用手去推开抢匪的刀子。这时,该男子向李惠连身上猛砍一刀。受伤的她见状十分恐惧,只得乖乖把钱放到桌面上。该男子看到钱被拿出来,接着又向李惠连身上猛砍了几刀,抓起桌面上的钱仓皇而逃。那把刀就被丢在距离彩站门口五、六米远的地上。
 
    目前,李惠连伤势比较稳定,生命也脱离了危险,但突如其来的意外已经成为了她的梦魇。警方表示,从监控录像中看抢匪的模样清晰可见,并且在现场已经提取了抢匪的指纹,警方会用最短的时间侦破此案。

后 果

站主惊魂未定 家人劝其转型

 
    这起案件已过去几天时间,但彩站站主陈先生还是未能从惊吓的阴影中走出来。陈先生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这次的劫案对自己影响很大。首先,在经济方面就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一方面是救治伤员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彩站已经暂停营业几天了,加上案发当日彩站的损失,可谓损失惨重。对于销售员来说,产生恐惧感是难免的,招聘新人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陈先生的妻子表示,这次的事情给我们全家人增加了很大的思想负担:“现在,丈夫每天出门我都很不放心,甚至想让他放弃彩站的生意。我现在很为他工作的安全性担心。”
 
    但陈先生却不愿放弃这个行业。目前,他把全部时间都放在帮助受伤销售员家属照顾受伤销售员上,已经没有精力顾及自己彩站的生意了,如今彩站站主陈先生心里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他的销售员能够早日好起来,希望他的彩站能够恢复正常的经营。

问 题

谁来垫付医疗费?


    陈荣彪现在不仅要照顾销售员的生活,还得忙活着收拾被洗劫的残局。随着销售员伤势的逐渐稳定,整个救治的医疗费用问题成了站主陈先生最牵挂的事情。
 
    站主陈先生向记者透露,保守估计抢救治疗费用不会低于3万元,至于其他的花费现在还没有提到,像销售员的营养费,误工费,伤害补偿,精神损害等等费用恐怕数字更加不菲。
 
    目前,抢救和治疗销售员的费用全部由陈先生垫付的,市体彩中心在接到彩站遭遇抢劫的消息后,中心领导都很重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慰问销售员,给销售员1000元慰问金,当地的体育局也送来了500元慰问金。同时,市体彩中心还在组织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及发动全市投注站进行捐款,体彩中心做的这些确实令陈先生感动,但对比巨额的花费,以及考虑到销售员今后的恢复情况,陈先生始终希望体彩中心可以站出来多分担或垫付一些费用。

机 构

彩站应为费用主要承担方

 
    5月14日,《公益时报》记者与惠州市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案件已经得到了中心领导的重视,他们不仅第一时间送去慰问金,还在组织全市彩站以及中心内部员工募捐。
  
    记者询问如果销售员医疗费用过高,中心是否会承担部分费用?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个彩站的情况我们也非常同情,但是我们能做的也只能是向省中心申请,至于结果谁都不敢肯定。本身中心对此事就没有直接责任,但是出于人道方面的考虑已经在为受损彩站作出补偿了,当然中心也会持续关注着案件的进展。”
 
    随后,《公益时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省中心的答复是:尚不知情,并且拒绝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经过几个部门的“踢皮球”,最后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种情况,中心会根据彩站过去的销售业绩而对其进行一些援助,如果平时这个彩站的经营状况较好,中心方面便会对受害彩站进行一些经济援助。但按照正常程序来说,他们的损失是与发行中心无关的,应该是彩站站主自行承担。”
 
    14日下午,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发行中心就此事给予《公益时报》记者答复:“因为各地发行中心与彩站不形成雇佣关系,只能算作代销关系。在法律上讲,发行中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承担彩站的意外风险的,所以如果出了事那也只能由彩站本身自行承担损失。”

声 音

机构或需担责

 
    站主陈先生心里则有自己的委屈,他与体彩中心签署过代售彩票合同,彩站接受体彩中心统一管理,销售员又是彩站聘请的员工,那她就应该算作体彩中心的人。该销售员刚来彩站一个月零几天,善未签任何合同和协议,也没有购买保险,销售员本人是城镇户口,也没有买医保。但销售员毕竟是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伤害的,中心应该出来承担责任。
 
    面对《公益时报》记者,陈先生面露苦涩委屈地表示,我想不论体彩中心还是福彩中心,从事的都是一件高尚的公益事业。虽然说彩站和中心之间是一种代销关系,但彩站接受的是中心的直接管理,中心对彩站有一个管理的责任,但现在几乎所有的销售员都没有任何保障,所以出现问题了,责任就不能明确由谁承担。我个人认为,销售员从事的就是公益事业,他们工作在第一线,出现了意外伤害,中心就有和义务去承担一定责任,不论从人道主义也好,人文关怀也好,否则公益事业就是一句空话,如果从事公益第一线工作人员的权益都不能得到保障,何谈公益?
 
    《公益时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彩民都认为体彩中心应该垫付一定的医疗费。常年在该彩站购买彩票、有五年投注经验的老彩民张先生就愤愤地表示,销售员在销售彩票的过程中出现这样的意外,彩票发行中心理应承担一定责任,彩站卖的是彩票发行中心的产品,销售员就应该算作中心员工,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体彩中心就应该站出来垫付医疗费。

无合同需协商
 
    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亮表示,因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刑事犯罪案件,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都是犯罪份子承担主要责任。彩票发行中心与彩站之间没有劳动合同,所以只能算作代销关系。如果是发行中心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受到伤害,彩票发行中心应该承担责任。而彩站销售员非彩票发行中心员工,所以中心没有义务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中心应该对彩站的不幸做出一些补偿,但取决于彩站与彩票发行中心双方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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