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推进“阳光福彩”工程建设,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从优选择、兼顾公益”的基本原则,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电脑福利彩票代销点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 总体方案
根据金华市电脑福利彩票发展规划的部署,代销点投放主要以“城市中心广场、商业区、大型超市等一类黄金地段为主,乡镇空白区域为辅”的思路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布局、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向符合申办条件的社会大众公开投放,促进金华市电脑福利彩票工作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本轮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公开投放名额为70名,面向金华地区全市投放(义乌除外)。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8日。
(二)报名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990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电脑票管理部。联系电话: 82472890。
二、 准入条件
(一)申请人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有当地户籍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
3、 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4、 无刑事行政处罚记录、法院被执行记录、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和在福彩机构有不良记录;
5、 无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福利彩票代销或不具备福利彩票代销资格的情形;
6、 已拥有福利彩票代销资格的不能再次申请。
7、 公务员及福彩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二)销售场所要求
1、 金华地区范围内(义乌除外)独立的店面房,地理位置应处于商业繁华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
2、 营业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3、 距离现有电脑福利彩票代销点城区实际距离不少于300米,乡镇实际距离不少于500米;在大型超市、购物广场、专业市场等行业渠道内部场所开办可以适当放宽,具体是否可以开办,由市福彩中心评估确定。
4、 具有合法的未受限制的房产证明和不少于一年的房产租赁协议;
5、 具有销售福利彩票必要的通讯、电力设施,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关于经营必要的消防合格标准;
三、 申办流程
1、 申请人携预审材料到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电脑票管理部进行预登记并填写《金华市增设电脑福利彩票代销点预审登记表》;
2、 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察,并在6个工作日内告知预审结果。通知预审合格申请人到市福彩中心办理投注站增设,填写《金华市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增设申请表》。申请人在接市中心办理通知3个工作日内上交办理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不合格的终止流程。
3、 2016年7月22日确定正式签订代销合同人员名单。如通过预审合格人数总数小于等于投放总数,则通过预审并按时上交办理材料人员取得全部正式代销资格。如通过预审并按时上交办理材料人数大于总投放总数,则对报名人员进行摇号抽签。按中签号从1号开始排列,中签号小于等于投放总数人员取得正式代销资格;中签号大于投放总数人员落选增设资格。正式增设名单在浙江福彩网、金华广播电视报公布。
4、 7月25日至26日通知取得代销资格人员办理新增手续,并交纳投注机保证金18000元,签订代销协议;
5、 通知申请人参加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待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建成起实施);
6、 申请人在代销协议签订30天内完成代销点的店面装修,并通过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验收和消防验收;
7、 通过考试和验收的代销点,市中心进行投注设备安装调试,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开始正式销售。
四、 申办材料
(一)预审材料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
4、 代销点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5、 房屋租赁意向书或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产未受限证明。
6、 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原件)
7、 无刑事处罚记录个人承诺书(原件)
(二)办理材料
1、 申请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两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3、 五张代销点地址6寸照片;
4、 提交申办保证金:申请人经初审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8万元保证金,并将银行缴款回单原件交至金华市福彩中心。金华市福彩中心将在正式名单公布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签人员8万元申办保证金(不计息);中签人员在完成店面装修,通过市福彩中心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申请。
5、 项目经营方案;
6、 经营场所为自有用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产未受限证明。(转租需提供所有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五、 相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每人仅限申报户籍所在地一处;
2、 资料不全、不实者即视为无效申报;
3、 同一区域有多名申请人申报,以位置最优、自有房产等条件依次筛选。落选人员列入没有通过预审名单;
4、 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二)勘察要求
1、 与代销点距离测量按距离最近的现有代销点店门口计算;
2、 测量距离按最短的步行距离计算,测量工具由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提供测距仪(精确到厘米),测距结果以测量工具显示数据为准。
(三)装修要求
必须按照《浙江省福利彩票代销点规范化建设手册》的要求进行装修和形象布置,并在指定位置安装监控设备,配备电脑等工具。
(四)经营要求
1、 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须由本人从事销售,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且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投注专用设备;
2、 必须专营福利彩票;
3、 批准设立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地址;一年期满后,可在原地址附近申请移机。
4、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从事福彩代销活动;
5、 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应当依法从事销售活动,服从市福彩中心管理,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代销合同约定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
六、 本公告相关内容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均归属于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