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国家公益彩票——中国福利彩票(时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诞生。历经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的初创时期,大策划、大场面、大宣传的“大奖组”时期,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的“风采”时期,营造文化、树立形象的全国联销品牌时期,如今,中国福利彩票已届“而立”之年。
近30年间,中国福利彩票累计发行超过13300多亿元,筹集公益金4000多亿元,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项目30多万个,创造就业岗位40多万个,惠及困难老年人、残障人、儿童等群体近亿人次,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不少人的工作和生活。
值此福利彩票即将迎来三十岁生日之际,我们诚邀您记录下与福彩相关的故事,并发送至30th@CWL.GOV.CN,与我们一同庆祝福彩30岁生日。
征文活动即日起开始,至2016年11月30日结束。征文内容主要分为四类:一是福彩历史类,讲述中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历史;二是福彩故事类,讲述亲身经历的福彩故事和感悟,福彩对休闲娱乐生活的影响等;三是社会贡献类,讲述福利彩票及福彩公益金的作用和贡献等;四是理论研讨类,探讨福彩发展相关业务问题,提出独到见解。
有奖征集,我们是认真的!本次有奖征文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8篇(上述四类各2篇),每篇奖金5000元;二等奖16篇(上述四类各4篇),每篇奖金3000元;三等奖24篇(上述四类各6篇),每篇奖金2000元。
回忆的大门已经打开,激越的鼓点正在敲响。点燃您的思绪与文采,我们期待您与福彩之间的那段故事。
附:纪念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附件:
纪念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中国福利彩票是经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国家公益彩票。自1987年创办至2015年10月31日,中国福利彩票累计发行金额达13300多亿元,筹集公益金约400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40多万个,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项目30多万个,惠及困难老年人、残障人、儿童等群体近亿人次。
为迎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现邀请广大彩民和社会公众讲述福彩历史和故事,展示福利彩票取得的成就和对社会福利、公益慈善事业作出的贡献,体现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弘扬“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的福彩文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面向全国彩民和社会公众开展纪念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有奖征文活动。
二、时间安排
自本征文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截稿。
三、征稿要求
1.文章体裁不限,记叙文、议论文、散文、小说、诗歌等均可。记叙文、议论文、散文以1500字左右为宜;小小说以2000字左右为宜;诗歌以20行以内为宜;题目自拟。征文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文章需围绕征稿要求第3条规定的内容展开,文章内容需贴合实际,不得歪曲、篡改相关事实、史实;故事类文章则需以生活中实际发生的真实经历为创作基础,如涉及人名,需同时提供真实姓名和化名。来稿可配发图片(作者近照或稿件内容相关的图片)。
2.文章风格不限,理性、务实,深刻、幽默均可,请勿谩骂攻击。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3.征文内容主要分为四类:一是福彩历史类,讲述中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历史;二是福彩故事类,讲述亲身经历的福彩故事和感悟,福彩对休闲娱乐生活的影响等;三是社会贡献类,讲述福利彩票及福彩公益金的作用和贡献等;四是理论研讨类,探讨福彩发展相关业务问题,提出独到见解。
四、表彰奖励
本次征文活动将选出一等奖8篇(上述四类各2篇),每篇奖金5000元;二等奖16篇(上述四类各4篇),每篇奖金3000元;三等奖24篇(上述四类各6篇),每篇奖金2000元。获奖者有义务配合本中心的工作领取相应的奖金,并应自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上述奖金的税款。
此外,本中心还将面向全国各省级福彩销售机构设立组织奖。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将获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五、投稿方式
1.可以机构或个人名义提交作品。
2.本次征文活动只接受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3.应征者可将稿件发送至30th@CWL.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为“福彩征文XX类投稿”,在邮件正文中需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并注明“本人承诺,本作品如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获奖,则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和其他权益均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享有。除署名权之外,本人不享有任何著作权或任何其他权益。”如无此项内容,投稿视为无效。另请附本人身份证电子版正反两面。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含有上述内容的投稿视为无效。
2.每个机构或个人最多可提交五份作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其提交的全部作品视为无效,不予评审。
3.本征集启事为要约,应征者在本征集方案指定的时间内向本中心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被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4.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应征作品不符合本启事要求;应征作品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完整;评委会认定应征作品属抄袭他人的作品。
5.应征作品的权利归属:
(1)应征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投稿视为无效;所有征集作品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获奖后,即视为获奖应征者自愿将应征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及其他权益转让予本中心。本中心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应征作品(包括修改、展示、出版及其他使用),由此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及其他权益均归本中心所有。未经本中心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
(3)本中心有权自行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对应征作品进行相应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获奖应征作品的应征者在领取本启事规定的奖金后,无权就我中心对其应征作品的使用行为向我中心主张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对价。
(5)自应征作品提交之日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布前,应征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转让或披露。
(6)本中心在公布应征作品获奖名单时,将同时公布相应应征者姓名,以保证应征者的署名权。但在使用获奖应征作品时,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本中心有权自行选择披露或不披露应征者的姓名。
6.评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中国福利彩票官网(http://cwl.gov.cn)上公开发布。
7.本中心除根据本启事“表彰奖励”部分的规定向获奖应征者支付相应数额的奖金外,无义务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应征者在应征及领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8.此次征文活动的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有关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应征者投稿前可登录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官网(http://cwl.gov.cn)或官方微信号(CW-lottery)了解有关中国福利彩票的情况。
10.本中心有权将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广泛应用于中国福利彩票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