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批准的年度预算,成都市本级2015年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23945.2万元。市民政局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基本原则,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服务、慈善救济服务项目。2015年资助了包括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在内的四类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对2015年度成都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安排16251.37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项目
(一)按照省级目标任务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经费12439万元。
1.安排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经费11939万元。经市政府批准,从2013年开始我市在二、三圈层区(市)县建设公建民营的标准化经济型养老机构。按照工程进度,2015年实际拨付龙泉驿、双流、郫县、彭州、邛崃、崇州等10个区(市)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11939万元,项目完工后,每个机构将新增养老床位不低于200张。
2.安排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奖代补经费500万元。对2014年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并开展运营的5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5万元/个的奖励资金;并对每个中心从确定选址、建设速度、设施设备、运营管理、专业程度、意见反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完善设施设备和购买服务,以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硬件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安排养老信息化服务经费1597.8万元。一是安排居家养老信息化补助项目经费1578万元。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市6万多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每月20元的居家养老通讯补助,以鼓励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安排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经费19.8万元,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政府的各项养老政策、标准、信息,发布国际国内先进养老资讯,并对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服务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安排全市综合福利中心建设补助项目1350.76万元。用于龙泉驿区、温江区综合福利中心项目床位建设补助。
(四)安排国办福利机构维修改造项目经费363.21万元。用于市第一、第二、第三社会福利院及市精神病院院内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为院内老人营造安全、优美的生活和居住环境,提高服务的硬件设施设备水平。
(五)安排为老服务项目补助经费300万元。为弘扬敬老爱老的社会美德,鼓励基层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活动,2015年市老协在龙泉、青白江、金堂等14个二、三圈层区(市)县开展为老服务工作,项目涉及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籍等,在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调处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安排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补助经费200.6万元。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2〕43号)“到2015年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的相关精神,2015年我市安排福彩金200.6万元用于养老护理员培训,以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项目直接受益人数1010人。
二、 安排1767.62万元用于儿童福利专项补助
(一)安排市儿童福利院新建大邑康复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经费1627.18万元。为改善和提高市儿童福利院的基础设施,经市政府同意,在大邑县三岔镇三柏村实施“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康复指导中心项目”,该项目2015年底开始动工修建。
(二)安排市属儿童福利机构维修改造经费76万元。用于市儿童福利院新院围墙改造28万元、综合合楼抗震加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中国成都SOS儿童村篮球场、健身场地面塑化、周边加设围栏,室内体育运动室搭建等46万元。
(三)安排市儿童福利院分院孤儿生活等经费64.44万元。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民政局筹集儿童福利院分院的回复意见》(成财复〔2010〕35号),市儿童福利院都江堰分院运行费用除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经费外,其他支出使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按部门预算管理方式解决。该分院2015年安排儿童生活费、聘用人员经费等64.44万元。
三、 安排1000万元用于残疾人福利项目
2015年全国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在我市召开,我市安排经费1000万元,用于场馆无障碍改造等,经费保障到位使九运会成功举办,并受到各级各届好评。
四、 安排4926.21万元用于社会公益项目补助
(一)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相关项目经费3800万元。其中根据《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成都市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成民发〔2013〕133号),安排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经费3000万元,直接资助人数为 3042人;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经费800万元,用于全市低保、低保边缘、五保和三无对象的医疗救助,进一步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就医困难。
(二)安排社工项目补助经费394.92万元。根据《成都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2015年安排社工专业人才培训经费320.29万元,用于市委党校及市民政事务中心对全市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全年共计培训67063人次。为更好地培育发展社工类社会组织,我市还安排福彩金74.63万元用于社工人才孵化基地消防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
(三)安排优抚项目经费260.41万元。一是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安排市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经费233.68万元;二是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网络宣传,安排市英烈网建设及运行经费25.6万元;三是向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发放生活救助资金1.13万元。
(四)安排非成都户籍困难对象救助经费200万元。2015年安排项目经费200万元,由市慈善总会对非成都户籍困难对象实施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五)安排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装修、第二管理区发电机房修建、未成年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130.88万元,从而提高了市救助站硬件设施水平。
(六)安排对口帮扶经费80万元。其中补助对口帮扶点崇州市梓潼镇城白村“种养循环,带动就业,增加集体收益”项目50万元,为该村人均纯收入增加做出积极贡献;补助新都区龙桥镇青桥村、马家镇升庵村帮扶资金各10万元,用于帮扶两个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温江区寿安镇岷江村资助资金10万元,用于该村整治岷江中沟。
(七)安排市民政事务中心救灾物资仓库货架托盘购置及防雷、消防等设施设备购置经费31.27万元,有效提高救灾物资仓库硬件设施水平。
(八)安排社区信息系统建设经费18.83万元。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社会建设五大实施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成委办〔2011〕21号)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精神,我局拟建设覆盖区(市)县的城乡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2015年安排项目经费18.83万元,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工作。
(九)安排民政标准化建设经费9.9万元。用于司法社会工作规范和学校社会工作规范两个标准化制订,以规范司法和学校领域的社会工作,为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服务提供了参考依据。
成都市民政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