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2]2377号)关于建设和改造一批群众性户外健身场地的任务,根据《关于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体群字[2013]49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安排和各地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需求,决定在2014年资助各省(区、市)建设一批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投入
体育总局利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中西部省份每个项目资助20万、东部省份每个项目资助10万的标准支持建设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拆装式游泳池试点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各省(区、市)按照《通知》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拆装式游泳池建设与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4]19号)要求匹配相应资金。体育总局资助资金已由财政部下达各省(区、市)财政厅。
二、项目安排
所有资助项目须已列入各省(区、市)财政厅会同体育局上报的《2014年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申请总表》(项目名称为“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2014年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申请总表》上未列的项目不得安排。
三、建设标准
原则上,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建设用地要执行原建设部、国土资源部2005年批准施行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按原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施工,基本建设标准可参考《通知》有关要求(拆装式游泳池试点项目建设标准见体群字[2014]19号文件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新建或改(扩)建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增加体育健身场地设施。
四、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体育局结合实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推进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建设:
(一)加强监管,确保建设质量,统筹安排好有关场地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提高场地设施使用效益。
(二)明确有关建设项目的产权归属,落实管理维护单位和责任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按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体经字[2014]368号)规定,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形象的宣传。
(四)加强对多功能运动场建设的调研,将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反馈体育总局群体司。
(五)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上报总局群体司,以备总局检查。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 黄玮 赵爱国
电话:010-87182323
附件:2014年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建设情况备案表.doc
办公厅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