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将于2009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消息一经发布,便在社会上和行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由于以往国务院从未发布过有关彩票行业的条例,因此此条例的实行还被很多业内人士视为彩票行业未来发展的“风向标”。该条例究竟与以往的文件规定有什么区别?会对现在的彩票市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彩民们以后又将在什么样的规章制度下购彩呢?本报带您一起去了解一下条例中的九大看点。
看点一
彩票有了官方上的定义。
《彩票管理条例》中“第一章 总则”的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看点二
条例中对于各级彩票机构申请报批或是撤销某种游戏玩法制定了具体的流程规定。
《彩票管理条例》中“第二章 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的第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申请书;(二)彩票品种的规则;(三)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四)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五)开奖、兑奖操作规程;(六)风险控制方案。
看点三
对于彩票游戏的各种行政性干预手段的实施有了具体时间约束。
《彩票管理条例》“第二章 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中的第9-11条
内容规定,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等审评事项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对于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停止彩票品种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而对于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在开设、变更、停止的10个自然日前,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看点四
彩票兑奖期限延长至60个自然日。
《彩票管理条例》“第三章 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中的第二十五条
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看点五
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加强对中奖彩民隐私的保护。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章 彩票资金管理”中的第三十一条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第三章 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看点六
随着彩票市场的扩大,彩票发行经费的比例有可能会有所调整。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章 彩票资金管理”中第二十八条
随着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彩票品种的增加,可以降低彩票发行费比例。
看点七
公益金每年使用情况需向社会公示。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章 彩票资金管理”中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六条 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告。
看点八
明确了发行机构和销售商的法律责任。
《彩票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一章中,关于涉嫌危害彩票市场的行为、发行机构的过失、彩票销售机构的违法行为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使得市场主体之一的发行机构有了明确的法律准则。
看点九
《条例》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彩票管理条例》的内容主要还是规定了相关机构的责任问题,条例如名所言,以管理为主,对市场涉及少之又少,而且,对于公益金的发布流程、发布途径等具体问题规定的并不清楚,对于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分析也很不到位。(■ 本报记者 常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