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讨要“喜钱” 彩站被取消经营资格

公益时报2009-11-04 00:50责编:中华彩票网
    公益时报讯 买彩票中奖本是件让人高兴的事,但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的邓女士却很生气——她去彩站兑奖时,销售员却不愿兑现,理由是她不给“喜钱”。
 
    10月底的一天,家住南岸区弹子石的邓女士前往李家沱。在车站等车时,她见旁边有一彩票点,遂花20元买了一张名为“冲向顶峰”的即开票,结果中了20元。她又用中得的奖金买了一张。
 
    刮开彩票,邓女士兴奋得差点叫出来,这次又中了,而且是1000元现金。欣喜若狂的邓女士准备兑奖时,意外发生了。
 
    彩站的销售员提出:要想兑奖,得付一点“喜钱”。该男性销售员称,既然是在该彩站中奖,邓女士应该适当“表示”一下,扣100元奖金,让他也沾点喜气。
 
    邓女士一直有买彩票的习惯,以前也中过奖,只听说要缴税,还没听说过要给“喜钱”。见邓女士不愿意,对方又改口:“不给100元,给50元也可以,我就兑给你950元,大家都高兴嘛。”最终,因邓女士不给“喜钱”,该男子拒绝兑奖。
 
    记者随后找到该彩票点。一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冲向顶峰”属于体育彩票,最高奖金为100万元,中奖超过一万元才会收税。“一万元以下,在我们这里当场兑奖。”
  
    事后,邓女士向重庆市体彩中心进行了投诉。随后,重庆体彩经过调查,派专人将奖金送到邓女士手中,同时,当事的彩票销售人员以及彩站业主已被取消了从业资格。(综 合)

京ICP备13011391号-1 京ICP证:1304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6542号

©2004-2016 china-lottery.net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