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聂 淼) 一位彩民中了奖,到达兑奖处时第一句话不是询问奖金怎么领,现金有多少,却说他到福彩中心的主要目的不是兑奖。而是来感谢一位站主对自己的帮助。
7月4日晚19点53分,距离投注站封机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投注站站主李先生接到一位男子急切的电话请求站主帮忙代打彩票。据李先生介绍,对方是这家站点的老彩民,这位彩民几乎每年都能中一两次头奖,所以李先生对他印象也颇为深刻。
接到这位彩民的电话后,李先生谨慎考虑,认为彩民投注金额不大,如果其事后不想要自己也可以承担,便自行垫付了资金痛快打下了号码,并妥善保存好了彩票。没想到这张彩票中了奖。李先生第一时间将中奖消息通知中奖彩民。
像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多有发生。虽然此类事件一直被彩民称赞。但就7月1日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彩票代销者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将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财经学院彩票研究所所长冯百鸣表示,“条例”里面已经明确指出代销者不得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所以以上站主的做法存在风险,也不符合规定。原则上说,这以行为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
站主与彩民之间很相熟,并且之间互相信任,所以赊销与信用方式销售彩票才发生在他们身上。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讲,彩票属于国家发行,只有国家才可以讲彩票信用,个人无能力也无权利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个人信用。
冯百鸣说,从个人来讲,他认为彩票管理条例中这依规定的执行需要有个“度”的把握,在站主与彩民间达成共识后,微小数额的投注偶尔发生也无可厚非。但是,他同时表示赊销 和信用方式销售彩票存在一定风险,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由此引发的官司也屈指可数,所以冯百鸣认为这一行为不应提倡。
注意>>>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彩票代销者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将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