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出现了兑奖期限放宽至60天的新规定。该“征求意见稿”与《暂行规定》相比,发生了许多变化,记者就读者较为关心的几个方面进行了统计和比较,主要有:
1、兑奖期限延至60天
原先的彩票兑奖期限由各发行机构规定,在《暂行规定》中没有体现,在“征求意见稿”则规定为统一的60天。
2、未明确规定奖金封顶
《暂行规定》中规定,单注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而“征求意见稿”中单注奖金500万封顶没有相关文字规定。
3、未涉及网络售彩
《暂行规定》中禁止利用因特网发行销售彩票。而“征求意见稿”对于通过因特网销售彩票,没有相关文字规定。
4、新玩法应听取社会意见
开设彩票新品种,应听取社会意见的条款。
5、明确理性购彩
在彩票销售场所,须张贴理性购买彩票的警示标语,否则将被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6、5倍惩罚
打击危害彩市的行为,有了明确责任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各种危害彩票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没收违法彩票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中奖者信息保密
除发行机构有责任外为中奖者保密,“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零售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也有保密义务。
8、加强监督
开奖活动监督加强,可公开选聘或者委派第三方参与开奖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发行额度消失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发行机构将不再需要申请发行额度。 本报记者 苏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