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赊账卖彩

公益时报2006-06-14 00:00责编:中华彩票网
       生意人最怕的就是货卖出去了,钱却收不回来,不少投注站主也有这样的经历,彩票打出来了,该付款的人却人间蒸发了。据《温州晚报》报道:6月6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的8家投注站被同一个人“忽悠”了。当天下午2时多,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拿着写好的号码到路桥区一投注站,让站主照单打印,并承诺半小时后过来拿时付款。该站主经常碰到类似的情况,问都没问便为其打出330注彩票,但该男子却没有出现,更没有付660元票款。第二天开奖,这些彩票只中了80元钱。据了解,当天有8家站点遇到同样的情况。
       赊账卖彩票是发行机构严格禁止的。但一些投注站主为利益驱动,为了拉住彩民,聚拢人气,自觉不自觉地违规经营,特别是对一些熟人赊账卖彩几乎成了习惯,很少考虑到赊账卖彩的风险,待到吃亏上当,已悔之晚矣。
       赊账卖彩不仅使投注站主面临相当的风险,同时也是一种违规行为,更是对彩民的不负责任。彩票款从本质上说,并非站主所有,而国家彩票买卖的“公款”,投注站主无权通过赊账这种方式“借与”他人或据为己有。因此,赊账卖彩轻了说,是投注站主不注意保护国家财产,重了说甚至是挪用公款,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另外,赊账卖彩也容易养成彩民不良的购彩习惯,或甘冒以小博大的风险,或超出自己的经济能力买彩,从而导致一些社会问题。因此,投注站主应严格执行福彩发行机构的规定,坚决杜绝赊账卖彩,以免给自己、给他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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