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编的话:
业主“侵吞”彩民奖金,充其量是“不道德”。但是,从法律层面来看,法院的判决太荒唐,彩票中心在社会舆论面前丧失原则,不能坚持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使赊账销售合法化、“彩票是唯一的中奖凭证”成为空谈,对中国彩票市场影响深远。
记者史莹报道 陕西一福彩投注站因侵吞彩民奖金,终被碑林区福利彩票管理站取消了该投注站的销售权。日前西安市碑林区电脑福利彩票管理站李主任将本应属于彩民薛某的6.5万元奖金送还给他。
彩民薛某自去年10月起一直在红会路一投注站购买彩票,与该投注站业主和工作人员都很熟悉,有时候为了投注方便,经常电话进行投注购买。今年3月,薛某电话投注的号码中了第05024期双色球二等奖(奖金121221元),因当天有事不能及时赶回,未及时取票,该投注站工作人员赵某第二天私自领取了奖金(税后97505元),且认为薛某当天未支付投注站的费用,拒绝支付给彩民全部奖金,只于当天下午分给薛某3万元。
事后,薛某向福彩管理部门投诉。碑林区管理站接到投诉后,立刻展开调查了解,并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及时收回剩余的6.7万元奖金代为保管。因双方各持己见,分歧较大,4月12日,薛某将赵某告到碑林区法院。经法院调查后认定,双方之间有交易惯例,彩票所有权归薛某所有,被告行为违背了职业准则,判决中奖彩票兑奖权归原告。赵某不服,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9月,西安市中院经过二审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为了保护彩民薛某利益,尽快拿回奖金,按照法院的最终判决,11月2日下午,碑林区电脑福利彩票管理站主任李鹏超将本应属于彩民的6.7万元奖金,归还给薛某。同时,为了维护彩民的合法权益,捍卫福利彩票的良好信誉,树立“陕西风采”的品牌形象,体现福利彩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碑林区管理站收回该投注站的销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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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荒唐的奖金纠纷判决
一次荒唐的奖金纠纷判决
公益时报2005-11-08 00:00责编:中华彩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