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民委托买彩奖金被私领

公益时报2005-11-03 00:00责编:中华彩票网
       历经8个月、两次对簿公堂,昨日,在西安市碑林区福利彩票管理站,彩民薛先生终于从管理站李鹏超主任手里接过了本应属于自己的67000元奖金。他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而曾经私自代薛先生领取奖金的投注站工作人员赵某,将面临福彩管理站收回投注机并取缔其经营资格的处罚。

  彩民薛先生自去年10月起一直在西安市红会路赵某夫妇所经营的投注站购买彩票,互相之间非常熟悉,有时为了投注方便,薛先生经常会给赵某打电话进行投注。今年3月份,薛先生电话投注的号码中了2005024期“双色球”彩票二等奖,但由于有事在外,未能及时取票,而赵某第二天私自领取了奖金97505元,并认为薛某当天未支付投注的钱,拒绝给薛先生全部奖金,只于当天下午给了薛先生3万元作为补偿。由于双方在奖金归属问题上分歧较大,薛先生于4月12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碑林区法院在审理后判决彩票兑奖权归薛先生。但赵某不服,遂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决议。

  昨日,在福彩管理站,薛先生在拿回奖金的同时向记者表示,从中奖到拿回奖金,自己经历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也引来了各种议论,但在自己的坚持下,终于拿回了本应属于自己的东西。他希望所有彩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福彩管理站的李主任也提醒彩民,购买彩票最好亲力亲为并妥善保管,以免产生意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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