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购买彩票中了奖,但由于分钱不均导致三个好朋友闹上法庭。近日,浦东法院判决,王先生应从奖金中再拿出10000元,分给任先生和朱先生各5000元。
任、朱、王三人平是很要好的朋友。去年8月下旬的一天,三人在王先生居住的小区门口,看见有“喜来堂”福利彩票出售,便合伙出资购买了36元彩票刮刮卡,相约若中奖三人平分。王先生刮出了一张印有三个“TV”字样的彩票。根据游戏规则,若刮到三个“TV”,可上电视彩票节目角逐奖金。三人喜出望外决定由王先生拨打声讯电话登记注册。王先生果然取得2004年10月19日的游戏活动入围资格,并一举夺冠,获得奖金19998元。是日,王先生将所得奖金分别给任先生、朱先生各6000元。同年10月30日和11月6日,王先生作为上期冠军得主,又先后参加了两次电视游戏活动,分别获得奖金9600元和19200元。任、朱得知后提出“分割”要求,遭到王先生拒绝。于是,任、朱二人将王先生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在获得奖金的过程中付出较多,理应多得,但认为其后获得的两次奖金与前次活动没有必然联系又不能提供依据,故这两笔奖金也应予以三人分配。法院判决王先生应再给付任、朱两人各5000元。
编辑:高力 齐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