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支”公款买彩票 吴某一审被判13年

公益时报2004-11-24 00:00责编:中华彩票网

      昨日,沾益县人民法院传出消息,该院一审对备受当地关注的公务员“借支”公款买彩票案作出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3年,并追缴违法所得328656.81元退还该单位。

       在去年的征费工作中,曲靖市沾益县某单位征稽科科长吴某(1961年6月出生)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该年度征收的小拖拉机养路费225860元、变型拖拉机及客货附加费95246元,运管费90764元以及其负责保管的银行利息3014.4元。扣除当年征稽开支73913.39元、科室人员借支9300元外,其余328656.81元被吴某用于购买彩票。

       今年1月9日,吴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执行逮捕。法庭审理中,被告人提出开支不止73913.39元的辩解。沾益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至今已超过3个月未能及时归还,检察机关指控挪用公款的罪名和事实成立,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量刑过重,但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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